本报渭南讯(记者 孙洪伟) 蒲城县兴镇有8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们手持退休证,却没能享受到相关待遇,每月只享受到镇政府12元钱的生活补助,而这份“退休金”一领20余年也分文
未涨。据了解,与8位老人类似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在该镇约有60人。
一个月“退休金”不够吃两碗羊肉面
在蒲城县尧山路西段,有一对古稀老人,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会来到路旁,给路人维修自行车。郝军建今年75岁,老伴王月英也已72岁,“修车成了养家的饭碗”。
女儿说:“父母退休后,修自行车已经十余年了。”老两口系退休职工,然而,单靠每月12元的“退休金”和城市低保,日子还是比较紧张。
郝军建和王月英都是原蒲城县兴镇综合厂退休职工。当年该厂先后退休职工共有21人,如今仅剩8人在世,年龄最大的已87岁。“刚退休时,一个月12元可以买60碗羊肉面,现在连两碗也买不到了。”78岁的韩桂芝无奈地说:“头疼脑热,有病不敢看,买包药都不够。”更可怜的是,他们有的年迈体弱,有的子女已经下岗。
镇政府财政困难导致退休金难以落实
据查,原蒲城县兴镇综合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后因相关政策关停并转。从1981年开始,8名职工先后从该厂退休,并由相关部门核发了退休证。
韩桂芝的退休证上显示,每月退休金应按原工资标准的75%领取,合计为93.75元。按照省劳动厅、财政厅最新标准,“月退职费应补足180元”。
8位老人一直按月领取的12元钱,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兴镇镇政府一位兼职信访接待的干部接受采访时说,12元系生活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何定的,现在已经说不清了。”不过退休金确实没有兑现。目前经有关部门协调,已落实了7位老人的城市低保待遇。
“政府非常同情8位老人,但无奈负债太多。”这位干部说,上世纪80年代,兴镇管辖区辖6个乡镇,撤并以来,所有的压力全部归结到兴镇。然而,兴镇财政紧张,长期以来,拖欠干部工资已达21万元,外债883万,财政暂时无力落实这项资金。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