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8日夜,旬阳县城关镇小河北社区周家沟乱石窖林场来了一帮人,他们以修路为名,用挖掘机挖毁林木1万余株,其中直径20~40厘米的大树3000多株。11月10日,林场承包人向森林公安机关报案。截止11月18日,施工者毁林近10亩,毁坏树木3万余株,其中直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5000余株,挖毁村民水田菜地多处,并将挖出的土石渣直接倾倒在旬河之中。为首的是小河北社区的支书李某。
明为修村道 暗为搞开发
在小河北社区周家沟通往岩湾村的路口,记者见到,在泥泞的小路旁有一大片被开挖的山体,约30米宽(不含小路和河道),大量的土方淤塞在小河道,一栋7层民住楼濒临险地,护林员的住房下面悬空7米之高,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附近一位姓刘的居民告诉记者:“自11月9日开始,这都是在夜里施工的,说是修通岩湾村的路,但这条路早在2002年就修好了,现在怎么又要修。即使要修路也不能把那么大片树林毁了呀,太可惜了!”。
村民黄某说:“一个招呼也不打,施工者就以修路为由,不仅大面积毁林,还把我的田也毁了。我阻挡后,社区支书李某的父亲来说情,说是李支书在修路的同时搞房产开发,3间房地基售价4万元,到时可以给他优惠。我提出可以占用一半田地,但李父至今也没给答复”。
九年苦治理 一夕尽遭毁
乱石窖林场的林主刘泽汉指着满目疮痍的林场,痛惜地告诉记者:“我于1999年5月20日同小河北社区签订了周家沟乱石窖‘四荒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时间是50年(终止日期:2049年5月19日)。但10月12日城关镇以耕地为由否定该‘四荒地’林地的使用权。11月8日夜,用挖掘机挖毁林木, 我也于11月10日给旬阳县林业局报案”。
刘泽汉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当年签订转让合同时的公证书,林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及93年造林合同、96年拍卖收据等证明材料,证实了合同的合法性。
报案虽受理 违法却继续
在旬阳县林业局,记者问杨局长:“小河北社区周家沟林地被毁一事你们知道吗?”
杨局长说:“我知道,这两天正在调查此事。”
记者问:“施工者在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证没有?”
杨局长说:“在11月10日乱石窖林场主刘某来我局报案前,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在旬阳县交通局,岳副局长告诉记者:通往岩湾村的公路今年没有规划,岩湾村也没向我局申请。
刘泽汉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那是他在11月10日电话报案后,森林公安到现场制止李某毁林时的一段对话,录音中李某说自己没有办任何手续,并称自己的所做所为是经过县长签条批准的。
答应给处理 条件是罢访
刘泽汉还告诉记者,经过上访后,旬阳县委、县政府责成城关镇尽快落实李超给他赔偿林木损失,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具体由城关镇宋副镇长负责,宋副镇长和司法所王所长首先找到城关镇刘湾中心小学张校长当说客,张校长来到刘泽汉家属侯某所在单位(小河北社区小学),告知其家属侯某:不要让刘泽汉再上访,城关镇负责给解决。
然而,截至2007年元月中旬刘泽汉一直没有联系到李某,也没有见到城关镇给出任何答复。
处理有难度 身份太特殊
11月24日,安康市林业局督办专案组到毁林现场勘察,当即确认该处毁林并非修路。
12月14日,安康市林业局督查组再次来到旬阳,听取了有关部门对11月9日发生的毁林事件的处理进程。
时至2007年元月,毁林事件发生已两个月,但施工一直在继续进行中,同时又在沟口距316国道20米处开挖取石,再次挖毁了多户村民菜地,导致村民上访问题至今未得到处理。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疯狂的毁林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后来村民们才知道:原来毁林人--小河北社区支书李某就是县人大代表,又是以修路为名,究竟如何处理需要报经县人大批准,所以至今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