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奋翔 报道)因退居二线前,职务级别始终未达自己的心愿,于是心生怨气,竟然做出了纵火焚烧骨灰盒的蠢事。近日,被告人屈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附带赔偿损毁财物总值36036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屈某1984年从部队转业至地方工作后,取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于1986年被指派为乾县殡仪馆临时负责人。2006年,已59岁且退居二线的屈某,因自己的职务级别始终未达心愿,心生怨气,于2006年4月5日21时许,溜至骨灰纪念堂,点燃堂内的骨灰盒存放架,致使38个骨灰盒被烧坏。事件发生后,数户丧主多次寻找主管部门要求赔偿,并要求讨个说法,在当地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