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华刚)打工时与老板发生纠葛,竟然绑架老板儿子勒索钱财,不料落入法网。日前,被告人李杰、尹小亮以绑架罪分别被凤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家住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清村2组的李杰曾在原告张小亭开设的网吧做网管,期间与张小亭发生过节,后李负气离开网吧,但一直对张小亭怀恨在心,欲伺机报复。今年6月29日下午,李杰伙同本村6组的尹小亮将张小亭8岁的儿子张兴挟持到马营镇郭家崖一旅社内。随后,二人给张小亭打电话,要求其在7月2日下午前给指定帐号上汇6万元,否则后果自负。7月1日早8时许,正当二人欲挟持人质张兴离开住处时,被守候的公安干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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