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 科)因耕地划分发生纠纷,继而引发三起案件,经三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对因纠纷引发的这三起案件作出审理。 2005年9月22日,家住三原县陵前镇曹师村的村民景永军在地里收拾耕地,因分地与该村原书记张登全发生争执,景永军用铁耙将张登全头部、手部打伤。同日,张登全之子张明见其父被打,便携带西瓜刀找景永军论理,期间发现其兄张勇的摩托车被砸、张勇正与景永军之妻李娟红抢夺一把铁锄、景永军手执一根铁棍从家里往出走,张明兄弟二人便与景永军夫妇撕打在一起,张明用刀将景永军夫妇面、颈部划伤。经鉴定,张登全、李娟红属轻伤;景永军属轻微伤。 此事经过多次处理未果,2007年2月20日晚,当地派出所再次处理张、景两家打架之事时,景永军之侄子景斌虎以派出所处理不了为由,纠集多人将停放在张登全家门前的警车推翻,砸烂前车窗玻璃,并在警车内燃放鞭炮,致警车受损。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景斌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张明、景永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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