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涛 报道)叔叔因拖欠他人劳动报酬,在被别人再三追要并发生了撕打后,心生不满情绪,遂产生找人教训债主的念头。侄儿听说后,将上门要帐的债主持木椅击打致死。4月30日,紫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候富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审查:紫阳县焕古镇刘家河村一组村民郑文才于1997年至1998年底,在河北省峰峰煤矿给本村村民候全双承包的小煤窑打工,因大老板未及时给候全双将帐结清,候全双便未给郑文才结算劳动报酬800元,后候全双回到了紫阳。自1999年起郑文才便委托其弟郑文学向候全双索债,在以后的索债过程中,郑文学多次与候全双发生口角和撕打。被索债弄烦了的候全双遂产生了教训郑文学的念头,于是便找来了自己的侄子即本案被告人候富军帮忙,侯富军听后,便爽快地答应了帮叔叔“修理”郑文学。 2000年1月28日晚11点左右,郑文学到候全双家索要工资,当晚被告人候富军也正好在候全双家,郑文学来后再次与候全双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候全双见郑文学腰间疑有凶器在身,便提出要搜郑文学的身,郑文学感觉不对,即往外跑,这时被告人候富军顺手将自己身下坐的木椅拿起,向外追去用木椅打击郑文学的头部,导致郑文学颅骨线状性骨折及硬脑外血肿于次日死亡。第二天被告人候富军在得知受害人死亡后,连夜畏罪潜逃。2006年10月27日,在新疆喀什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被紫阳警方缉拿归案。 紫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候富军因候全双与郑文学之间债务发生冲突,采用暴力手段,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