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文贵)8月6日凌晨,勉县长沟河乡火神庙村大河湾组村民廖志华上山干活,不幸被一只大黑熊抓伤。根据有关规定,受害者有望得到政府补偿。 事发当日凌晨,廖志华像往常一样上山,在密林深处管护天麻,刚行至林中,突然迎面扑来一只大黑熊。廖志华来不及躲闪就被熊猛抓数掌,致使他严重受伤。消息传到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后,该站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技术鉴定,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黑熊脚印,属携带两只小熊的母熊无故伤人。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致人伤残,可获得政府给予受害者的经济补偿。目前补偿事宜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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