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与卫某不和,最近卫某到法院诬告我非法经营且欠其债,法院传我出庭应诉。请问,我可否拒绝答辩和不出庭应诉? 大荔读者 雷明 雷明同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否被“诬告”或者误诉,法院传唤或通知答辩和出庭,当事人都应依法接受,进行必要的答辩,实事求是地向人民法院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而不应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否则,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如不按时或拒绝答辩,人民法院仍可依法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被告人”不论是否被人诬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出的,人民法院除可作“缺席”判处外,必要时还可以对被告人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你绝不能以被人诬告为由拒绝出庭应诉。而应依法进行答辩或反驳原告,接受传唤,出庭应诉,陈述原告诬告的事实与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樊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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