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远 胡 波 通讯员 周余贾)夜遇单身女性动邪念,劫色又劫财。近日,西乡县男子黄开华被西乡县人民法院以强奸、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6年12月10日晚20时许,黄开华骑车在县北铁路涵洞外的云盘村二组村道上闲逛时,遇见单身女子王某,遂产生了强奸恶念。于是,黄开华快速骑车从王某身边超越,并在前面停车等候。当王某从他身边经过时,黄开华趁王某不备,将其推摔到路边斜坡下的油菜地里。黄开华追至坡下,抢走王某的一部手机,并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部和面部。随后,黄开华骑在王身上卡住王某的脖子,预对其实行强暴时,路上来了一辆车,做贼心虚的黄开华急忙起身逃跑,王某顺势抽掉黄腰间的皮带和手机。事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根据黄开华遗留在作案现场的手机,于次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判处黄开华有期徒刑4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