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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索取失物被逼写感谢信
www.sxncb.com   2008-1-18 7:21:53   点击次数:


    要拿回自己的手机,先要向“拾金不昧”的商场员工写封感谢信,并张贴在该商场的员工通道处。14日,湖北江夏的李先生告诉笔者,他对这个要求感到很诧异。
    家住江夏新北街的李先生说,当天上午,他带孩子到家附近一百货商场玩耍,回家后发现手机丢了。他立即用家中的座机进行拨打,接电话的一名女子告知,她是商场的保洁员,在商场五楼的电玩处捡到了这部手机。李先生向对方详细描述了相关信息,证明自己就是失主后,表示要前去领取失物。对方则向李先生提出了一个要求。她称,按照“上面的规定”,李先生必须用大红纸写一张感谢信,张贴在商场员工通道口。感谢信的内容包括,说明事情原委以及对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感谢等。
    当日中午,笔者随同李先生到该商场了解情况时,捡到手机的保洁员“已下班”。该商场“现场管理部”一名负责人说,商场规定,其员工捡到顾客的财物后必须上交,并归还失主;但失主在取走财物前,也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建议失主写封感谢信,目的有两个,一是失主履行了相关手续,二是对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给予精神奖励。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商场不以写感谢信作为失主领取丢失财物的硬性要求。如果失主不愿接受商场建议,商场也会将失物交还他们。当着笔者的面,该负责人通知有关工作人员,尽快将李先生的手机送还。
    (石亮 邹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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