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区县时空  |  新闻超市  |  视野博览  |  新闻调查
  法治在线  |  三秦聚焦  |  传媒广场  | 走进新农村 |  创业天地  |  娱乐星空  |  人生百味  |  图片新闻

◆榆林榆阳区建设局长超...
◆长安黑车侵占国营车站...
◆第6次铁路提速西安将成...

 
位置导航: 网站首页>>走进新农村>>综合新闻
河南许昌女教师王英8年艰辛“斗酒”路
www.sxncb.com   2007-1-24 9:36:05   点击次数: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精度、净含量等内容,推荐在酒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随着该通则的实施,河南省许昌市女教师王英成为许多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她是第一个要求酒厂在标签上标注“喝酒有害健康”警示语的人。为此,她历时8年,三上法庭,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及白酒行业主管部门递交相关材料。
    52岁的王英,是河南许昌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名普通教师,丈夫张光普是当地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1997年,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她开始了长久的诉讼。一场又一场的公益诉讼,她从一己之愤的宣泄,变成满腔热血地为公众利益代言;从单纯一己之力的鼓与呼,到拿起法律武器对法制进程进行力所能及地推动。2000年春节,王英开始撰写一本有关饮酒危害的书,并起草一份修改《饮料酒标签标准》的立法建议。如今,王英已经50多岁。8年了,她前前后后花费了10几万元,一有钱,就“跟酒过不去”。8年了,王英摘抄的资料和书写的材料就达5000多页、数百万字,从医学、法律、道义等多方面阐述白酒应加警示标志。

 上一篇:摔不垮的马背电工
 下一篇:千岁海龟回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