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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采购办问题棉衣发给贫困户
www.sxncb.com   2008-1-25 7:22:15   点击次数:

 

    “略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答应我,2007年发放给贫困户的棉衣被由我采购,但他们没有兑现承诺。”因自认为被政府欺骗,近日,一名曾经的供应商透露了该县采购办曾在2006年冬季将一批不合格的棉衣被发放给贫困户。
    略阳县采购办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但提出“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供应商后来交的货不合格,可天气已经寒冷,没有时间另行采购”。

    举报 采购过程有不少“猫腻”

    据举报人称,他今年40岁,从1989年开始便从湖北老家来到略阳做生意,他说:“县里每年给贫困户发放的棉衣被,都是民政局委托采购办采购。”2004年,他托熟人认识了县政府采购办的两名有关人员。经过协商,没有参加投标,便直接签订了合同,当年11月份,他为采购办采购了约600套棉衣(没有棉被),每套约66元。“2006年,我向采购办交了投标书,但采购办背着我和别人签了合同,但实际上我的货与签合同的供应商比起来,质量好且价格低。”举报人举例说,当年政府采购的一套棉衣裤为68元,一床棉被65元,他提供的价格为58元和55元。“经过几次交涉,采购办负责人后来答应,2007年优先考虑我。因此在2007年11月,我便把投标书递了过去,并且到厂家把货订下了,还交了4万元押金。没想到采购办负责人后来跟我说,2007年不再找中间供应商,而是由采购办直接找厂家。当时我订的货厂家已经下料,后来厂家扣了我1.8万元。”他认为,采购办对自己的承诺没有兑现。
    因多年与采购办的接触,这名举报人称,他对采购中的一些问题很了解,比如上面提到的招标过程不规范等。

    调查 质量问题确实存在

    举报人还提到,别人还通过他,亲手送给采购办一位工作人员2000元现金。而最重要的是,2006年,因为供应商采购的棉衣被不合格,采购办扣了供应商1.6万元,但还是将这些不合格的棉衣被发放给了贫困户。
    他为了证明自己所说并非假话,在他所租住的一个很小的房间内,拿出一套棉衣裤,称这跟2006年发放给贫困户的属于同一批货,有些没有发完存放在民政局的库房,他托人弄了一套出来。撕开衣服,仅手感就能判断,里面的棉花质量确实不好。“这都属于黑心棉。”举报人说。
    事实是否真的如此?经过几天的努力,在略阳县徐家坪镇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2006年政府发放对象之一的一名贫困户,这名贫困户找到了政府当年发的棉衣。摸起来,这件棉衣里的棉花质量同样不好,但和举报人出示的棉衣里的棉花似乎不同。经汉中市质检所相关人员检验,这种棉花属于回收再利用,是次品,但不是黑心棉。

    解释 发放不合格棉衣是不得已

    近日,笔者见到了采购办一名负责人。这名负责人坦言,2006年发放给贫困户的棉衣被确实存在问题,而且后来经过调查,确实有采购人员收取了供应商2000元现金。
    据了解,2006年采购办受民政局委托采购棉衣被,在两家单位实地考察几家棉絮厂后,最终确定由该县东关棉被加工厂承担本次采购任务,采购办与该厂于当年11月28日签订采购合同,要求厂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于12月15日前交货,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供应商于12月11日交货,但验收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棉衣被与样品有差距,棉被尺寸短于规定,棉衣裤的棉花没有达到样品的标准。于是按照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罚,总计扣款1.6万元。“但当时山区的天气已经寒冷,没有时间重新采购。为了保证贫困群众过冬,不得已只能将这些不合格的棉衣被发放下去。”这名负责人说。
    对举报人所称的“2006年采购办背着他和别人签合同并承诺2007年优先考虑”一事,这名负责人说,此人(指举报人)2006年11月28日下午到县采购办询问为何没有通知他参与询价议标,县采购办具体负责此事的人回答:一是他拿的资质不符;二是上年采购中有不良行为。采购办对这次采购棉衣被情况向他一再进行了解释,他听不进去。便对他说,今年没有中标,明年还可以再参加招标。
    “2007年,当此人得知我们这次不再通过中间商时,便多次到采购办威胁,说他要告状,要求今后的棉衣被都由他供应,才能平息此事,否则就把事情搞大。”采购办负责人说,“我承认当年民政部门发放了不合格的棉衣被,这不妥,但这也是为了群众不受冻。况且,不管怎么样,我们也不能被他威胁。”

    处理 相关采购人员被调离岗位
 
    据了解,2007年,采购办已经进行了整改。“2007年,县采购办总结以往采购棉衣被的教训,为了避免再次发生2006年类似的事件及节省成本,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和民政局协商,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到厂家订货。”这名负责人说。同时,在举报人向相关部门举报后,县纪检部门之前已介入调查,收取2000元现金的工作人员已主动将钱退还,政府也已将与供应商交往过密的采购办人员调离岗位,并进行了相关处理。
    据略阳县财政局一负责人介绍,2006年扣下供应商的1.6万元已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卫晓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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