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姬 娜 报道)因为家境贫寒,便想着开面包车从蒲城来西安办事时顺便捎带3位乘客,为赚取150元,不料被罚款5000元。当事人荆先生后悔不已:以后一定不能从事非法营运。 8月30日,家住蒲城县的荆先生后悔地诉说了自己几天前的遭遇——因为生活拮据,他在当地以拉菜卖菜为生,前几天他驾驶一辆面包车来西安办事,途中看到路边有三个人在等车,荆先生便想:“我顺便把他们捎到西安,还可以赚几个钱。”对方也觉得坐这辆车比较方便一些,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荆先生以每人收取50元的“车票”载着三位乘客来到西安市火车站附近。 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地赚到150元,让荆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正当三位乘客给自己付钱时,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稽查队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他们,经过询问,双方都承认了此事。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以及《西安市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非法营运将被罚款5000元-20000元。稽查队调查核实后,根据他的家庭实际情况和认错的态度,从轻处罚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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