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强 军 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涉黑案,经商洛市商州区法院7天的审理,2月4日上午一审宣判,何奇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1-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4日上午,商洛市影剧院前的广场上聚集了很多群众,他们高度关注何奇涉黑案。10时整,法庭开庭,以何奇为首的14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被告人何奇,绰号“木匠”,现年49岁,捕前系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经法院审理犯有7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总和刑期3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宣布没收在逃的何奇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骨干成员何锋(何奇之弟)财产79万元。 判决书尚未读完,法庭外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而法庭上的何奇表情麻木,一直强装出笑脸。 据了解,宣判过程中,有何奇一案的受害者从山阳县赶来,在广场上挂起横幅以示对此案宣判的庆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