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绥德县石家湾乡信用社主任携85万潜逃。今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鹏飞从四川省绵阳市被押解回绥德。28日下午,绥德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刘鹏飞侵占数额远超过85万元,涉案还有其他人员。
“自批自贷”假冒他人骗贷84.6万
2007年7月6日,绥德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石家湾信用社主任刘鹏飞于7月1日谎称追缴贷款下落不明。7月7日,绥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初查认定,刘鹏飞从2005年以来,采取“自批自贷”的手段,假冒他人姓名先后17次从石家湾信用社贷款84.6万元。2007年6月20日,信用联社进行“借冒名”贷款专项检查时,刘畏罪潜逃。
警方先后清查了犯罪嫌疑人刘鹏飞的经济往来、人员交往、家庭成员等情况,搜集整理有价值线索上网追逃,向社会公开悬赏万元,奖励提供线索者,并逐级上报由公安部签发了B级通缉令,悬赏3万元实施抓捕。其间,专案组虽多次获悉刘的踪迹,但却因刘的狡猾流窜而屡屡脱网。
乔装打扮民警钓出嫌疑人
2008年1月7日,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刘鹏飞在四川绵阳。民警到达后,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乔装打扮,利用刘急于找工作的心理,16日18时,办案人员用电话将刘钓出并当场擒获。1月21日,刘鹏飞被押回绥德。至此,绥德县信用社原石家湾信用社主任涉嫌特大职务侵占案成功告破。
经查,石家湾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是该乡惟一的金融机构,该信用社有职工5人,主任也经常当信贷员,自己审核贷款者的资格,认为符合贷款条件者,自己就发给贷款。一般来说,主任贷款的最大权限是3万元,经3名信用社领导集体讨论后,可发放贷款的最大权限是5万元。而刘某平均每次贷款的数额都超过4.9万。
28日下午,办案民警透露,刘鹏飞所侵占的数额远超85万元,涉案还有其他人员,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警方分析,造成巨款被侵占多年的主要原因是管理混乱。 (刘晓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