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无尽头……与其担惊受怕混日子,还不如投案自首心里踏实。”27日下午,经过三个小时的谈心,李卫东走进了西安市检察院的大门,去投案自首。
18年前挪用公款40万
眼前的李卫东很清瘦,他痛苦地说:“当初逃出西安时,我还是个毛头小伙,18年过去了,我还是孤身一人。就像飘零的落叶。”李卫东说他家住在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父母现在六十多岁了,他还有两个妹妹,比他小两三岁。但是,18年来,他不敢和家人有任何的联系,也不知道父母和两个妹妹的近况如何。8月26日晚11时多,他从武汉回到了西安,希望我们陪他一起去自首。
李卫东自述,1986年,高职毕业后,他到了西安市物资局第四木材供应站当临时工。后来,担任单位的出纳员,还保管着财务公章。其间,他的一个同事做生意需要钱,他不小心上了贼船,一次次地挪用公款,大概挪用了40万元。1990年5月15日中午,突然有三四个人来单位查账,他预感出事了,就找借口跑了。
潜逃中上完大学打工糊口
“出事后,我感到十分害怕。”回想当初,李卫东仍心有余悸,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处理,只是一心想着跑出去挣些钱回来,把挪用的公款还上。“我从来没有去过武汉,只是听过其他同事说,武汉好玩又有许多好吃的。我当时脑子一热就乘火车去了武汉。”李卫东说,后来他就读于武汉一家民办高校,学习会计专业,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大专考试。“我那时很少和人说话,很痛苦。”熬过了3年的大学光阴,李卫东说自己还取得了全国高等自学考试会计大专文凭。
1993年7月毕业后,他与一个关系较好的同学一起到广州做生意。“为多赚点钱,干劲还挺大的。”李卫东的眼神闪烁过一丝亮光,但随后又黯淡下来。辛辛苦苦干了3年,没想到生意赔了。1996年春节,他和同学无奈又返回武汉,打工谋生。后来,再次失业使生活再次陷入困境。
“我要老实做人孝敬父母”
“这样逃下去,何时是尽头?”李卫东说,经历了这么多,他决定回家乡投案自首。
27日下午3时30分,在我们的陪同下,李卫东走进了西安市检察院的大门。西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检察官和他谈话。“18年来,我后悔年轻时自己对金钱的冲动和渴望,”李卫东对检察官许军峰说:“18年来,我渴望重新做人,出来后(刑满释放)我一定老实做人,孝敬父母。”
当晚8时许,疑犯李卫东被移交至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程 彬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