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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时手机拍领导 被罚款又逼写材料
www.sxncb.com   2008-4-30 7:19:18   点击次数:

    本报讯(孙 涛 报道)商洛市镇安县农民吴宗和在县纪委反映问题时,用手机给领导拍照引起纷争,被指违法。在接受警方200元罚款后,他又给领导写下受到热情接待和高度重视的证明材料后,才拿到了被扣押的手机。

    镇安县余师乡祝坪村农民吴宗和近日反映说:他两月来到县上多个部门反映乡干部涉嫌违规问题,不但有信访日记,还拍有照片,都是怕日后接访领导推诿扯皮敷衍自己,是用来作证明用的,因为照片上有时间,不怕领导不认账。今年2月26日下午3时许,他来到县纪委副书记王云喜的办公室,在离开时用手机对着王云喜拍了一张照片,王要求吴自行删除照片。在吴宗和不交出手机的情况下,王云喜随即报警。

    后来,派出所以吴宗和在接访时和领导吵闹时间过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1款,决定罚款200元,还要求吴宗和给领导赔情道歉,求得谅解。

    27日上午,吴宗和到王云喜副书记办公室当面认错,并按照王云喜副书记要求将拍照目的、都到哪些部门拍了哪些人做个书面说明:“到各信访单位用手机记录照片只是起一个证实信访的记录。到纪委王书记那只起到证明王书记热情接待和高度重视,另无任何意义”的证明材料。随后又给县监察局汪仕武副局长书面保证:“我到汪局长那得到汪局长的热情接待。当时用手机拍照是为了作证明用的,不知是违法行为,保证以后不在任何媒体出现你的照片,如出现,我愿负法律责任”。

    直到第四天,吴宗和又给县纪委信访室写下“到纪委得到领导同志热情接待。我拍照片是为证明作用,不知是违法行为,请领导原谅”的“证明”。城关派出所将吴宗和手机中的照片存档后从手机内删除,才还给吴宗和。

    吴宗和难过地表示,派出所不但删除了自己拍摄的领导照片,连自己孩子和风景照也一并从手机中剪切走了,现在他再也不敢对着领导拍照了,只拍摄接待部门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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