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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农民刘连升获全国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www.sxncb.com   2007-6-27 7:22:05   点击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唐志强 毛永强 记者 韩小珍)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选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揭晓,宝鸡市陈仓区农民刘连升榜上有名,陈仓区委书记王西科代表中宣部为刘连升颁发荣誉证书。
    刘连升是宝鸡市陈仓区功镇碧峰寺村人。1985年,他看到乡亲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就自筹1200多元制作法制宣传板走上了普法宣传的道路,他通过制作展板、借阅报刊、做法制报告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他在村上自费订15种法制报刊,开法制阅览室,办起了个体文化站,最大的追求就是当好乡亲们的义务普法宣传员。20年来,他自创的法制巡回展览走遍了县功、虢镇、千河、新街等80%的村庄、学校及单位,花去的费用已超过2.6万元,平均每年受教育者约为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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